该产品针对经常出行购买Y舱机票的商务旅客而设计。旅客购买海南航空/大新华航空航班经济舱公布全票价即可享受空中头等舱服务待遇,免费行李额均为20KG,金鹏俱乐部会员积分均按照Y125%标准累积计算。
一、适用时间:2010年8月6日-2011年12月31日
二、适用航线:海南航空/大新华航空国内自营干线航班(不含海航与大新华的代码共享航班及包机航班)。
三、适用旅客:所有旅客(限载的特殊旅客除外)。
四、退改签规定:
1、签转:可自愿签转至其它航空公司的经济舱,不收取变更费用;非自愿签转只得签转至其它航空公司的经济舱。
2、变更:
非自愿变更:当海航出现机型变更情况,旅客可办理非自愿退票。
有头等舱机型变更为无头等舱机型时:A保护至Y舱。
自愿变更:可免费变更,不限次数。
变更到F舱需补齐F舱与Y舱全票价的差额;变更到R舱,需补齐R舱与Y舱全票价的差额;变更至Y舱按非自愿退票处理,变更至Y舱以下折扣舱按自愿退票处理。
3、退票:
自愿退票:按票面价收取5%退票手续费;
如遇机型调整等原因,调整后航班不能提供头等舱座位时,旅客可办理非自愿退票;如旅客不退票,则自愿享受经济舱待遇;
五、注意事项:
1、本产品只适用于购买Y100%票价的旅客,不适用于购买Y50%客票的军警残、儿童等旅客及购买Y10%客票的婴儿旅客,如若购买舒适A舱的成人旅客,同时携带一名婴儿或儿童,应为其所携带的婴儿或儿童购买头等舱客票;
2、本产品不得与海航/大新华其它航空产品优惠政策组合使用、不得享受双重优惠;